【備案】關於調整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備案編號規則的通知
【備案】【規則變更】
根據工信部《關於調整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備案編號規則的通知》(工信管函[2019]633號)要求◕│☁,為進一步落實網路實名管理要求◕│☁,加強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備案域名管理工作◕│☁,現定於2019年4月22日起對現有ICP備案編號規則進行調整◕│☁,調整後規則為“一個域名對應一個備案編號(即◕│:網站備案號)”◕│☁,新申請ICP備案編號按照新規則發放◕│☁,已備案ICP的編號逐步進行調整↟•◕₪╃。
即◕│:自2019年4月22日起◕│☁,若操作的備案型別為“首次備案”或“新增網站”時◕│☁,一個網站只允許填寫一個域名↟•◕₪╃。若您操作的備案型別為“變更備案”時◕│☁,若變更的網站下僅有一個域名◕│☁,則禁止對該域名進行變更;若變更的網站下存在多個域名時◕│☁,則只允許在原有域名列表基礎上保持域名不變或減少域名↟•◕₪╃。